退火爐以淬火之鋼材原材料經回火解決時,因激冷、急熱或機構轉變之因此造成之裂痕,稱作回火裂痕。普遍之彈簧鋼、SKD11模具鋼材等回火硬底化鋼在持續高溫回火后激冷也會造成。該類不銹鋼板材在一次淬火時造成一次麻田散體形變,回火時易淬火造成二次麻田散體形變(殘留沃斯田體變產生麻田散體),而造成裂痕。因而要避免回火裂痕,是自回火環境溫度作緩緩制冷,與此同時淬火再回火的操作中,亦應防止提前明確提出回火再激冷的熱處理工藝方法。
會造成回火形變的首要因素為回火之時退火爐造成的殘留硬力或機構轉變造成,亦即因回火使張應力消失而收攏、壓剛度的消失而脹大,包含回火前期進行析出e滲碳體會出現多個收攏、雪明碳鐵凝結全過程會很多收攏、殘留沃斯田鐵變產生麻田散鐵會脹大、殘留沃斯田鐵變產生變韌鐵會脹大等,造成回火后產品工件的形變。
避免的辦法包含:
(1)執行充壓回火解決;
(2)運用熱浴或氣體淬火等降低殘留內應力;
(3)用機械加工制造方法糾正及
(4)預埋形變量等方法。